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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險種 - 壽險篇中,我們介紹了大家一般常接觸的人壽保險險種,不知道大家對於保險是不是有多一些認識了呢? 我們之後會再各別介紹各個險種,以及投保時的重點。這篇文章我們要談的是常見的財產保險種類。

一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

    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屬於"責任保險"中的一種。如果各位有開車或騎車的話,對於強制汽車責任險應該不陌生(一般大家喜歡簡稱強制險),因為強制險是政府"強制"規定駕駛人一定要買的保險,用意是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,如果大家想了解強制險的更多資訊,可以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官網看看。強制險裡的受害人是"車外的第三人",所以駕駛人(受傷或死亡)、乘客(受傷或死亡)、自己的車(受損)、對方的車(受損)......,都不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的範圍裡面。

二、任意汽車保險

      任意汽車保險指的就是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外,車主自行投保的相關險種。例如大家常聽到的甲式、乙式、丙式車險等等,就是保險公司依據不同承保內容提供給車主的套餐,保險費會依據車主(性別、年齡、過去駕駛紀錄......)及車輛(廠牌、車種、車齡......)的資料核算保費。任意汽車保險裡面包含的項目種類相當多,一般包含車碰車(被保險車輛/對方車輛)、體傷(駕駛/乘客/第三人)、竊盜險、洪水險等等,車主可以依照需要選擇險種及不同的額度投保。

三、住宅火險及地震險

      一般會接觸到住宅火險及地震險都是因為承保房屋貸款的銀行要求,因為銀行希望承保的房屋有基本的保障,以免因為火災或地震的關係,影響到擔保品的價值。基本地震險的保額是150萬元,基本火險的保額則是依據建築物的資料(樓高、屋齡、建物結構......)核算。當然如果屋主想要有更多保障,例如剛裝潢好的房子,可以選擇合適的險種或附加條款。

四、旅遊平安險和傷害險

      有人會不會覺得很奇怪,不是在介紹財產保險嗎? 怎麼把旅遊平安險和傷害險算進來了呢? 其實有這樣的疑問是完全正確的,人又不是財產,為什麼產險公司會有這兩種產品呢? 這是因為這兩個險種主要的承保內容有"損害填補"的功能,也就是當事故發生後,保險公司會依照保險契約賠償被保險人,以填補被保險人的損失。當中類似財產保險的性質,所以立法者開放給產險公司經營。投保旅行平安險一般要注意的是"海外突發醫療疾病"這部分的額度,因為這是比較容易被忽略的項目。

五、其他常見產險

      產險的種類很多,我們一般較常接觸的是上面提到的這些,當然隨著現代人生活型態的改變,登山保險、寵物險、高球險,這些我們成為新興保險的保險種類也越來越多,大家如果有需要我們都可以一起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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