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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“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不動產移轉方式出現重大變革,分年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必須繳納文中提到的四項稅賦,如果房屋是長輩年輕時辛苦打拼的起家厝,持有往往超過三十年,稅賦負擔往往超過我們的想像,至於不動產傳承是否有更合適的做法,則必須依個案狀況討論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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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房產給子女 4稅要注意

資料來源: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78917127923.html

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導

更新日期:2016-04-27 09:03

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雖然已經沒有利用贈與房產節稅的誘因,但仍有不少多屋族屋主想在新政府調高贈與稅之前,將房產贈與給子女。民眾要注意,要將房產贈與給兒女,會衍生出繳納契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印花稅以及贈與稅,也留意必須繳清房屋稅才能移轉。

贈與房產衍伸出持有稅與移轉稅的問題,民眾需特別留意細節。(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)

 

有些屋主會藉由為子女買房節稅,也有高齡長輩事先規會好資產分配,因此衍生出不少贈與移轉房產的需求。若將房子贈與給兒女,除了要繳納契稅、土地增值稅之外,雙方所簽的「不動產贈與契約書」也必須貼印花稅票。

最重要的是,贈與人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贈與稅,每年每人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若當年度僅贈與1筆房地產,且總現值在220萬元以內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,並取得免稅證明書,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後續過戶登記。
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,若要移轉的房地產總現值超過220萬元,可分年贈與給達到節稅目的。惟公寓大廈物件,必須房地一併比例移轉,不得房地分開移轉;若為透天厝,則可單獨移轉房子或土地。

不過,房子及土地儘量不要移轉給不同兒女,因其係旁系血親關係,取得所有權後,地價稅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僅能適用一般稅率。同時,在贈與房產時,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課稅,因此必須繳納簽約當月份以前的房屋稅,若有欠繳稅款,也必須繳清款項後才能移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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